很久沒寫文章,這篇該是這學期的第一篇也是最後一篇了吧!

  這學期修了滿滿的二十三學分,不再像以往一般有後路可退,唯一的目標就是順利修完,
如此一來大四一年就可以好好運用,做點自己想做的事。

  或許是自作孽吧!混久了。

  所以,選擇這時候還清,選擇這學期乖點。

  緊接著,六月十六、十七日要考不動產經紀人。沒什麼原因,就是一股想考的直覺引導著
我,讓我有一種非考不可的感覺,即便要考的四項科目從來沒讀過,思考良久後,還是毅然決
然地走到7-11,把一千塊給交了。

  所以,決定認真,決定把高三那種奮鬥的感覺找回。找回奮鬥的感覺最重要的目的不全然
在通過考試,而是希望自己在未來的日子裡,也能用相同的態度面對自己的人生,為自己的夢
想奮鬥打拚。

  這是我對自己僅存的些許信任,也是我對自己的承諾。

  不免俗的,還是要來點規矩。繼陳水扁修改「四不一沒有」為「四要一沒有」後,我也將
自己高中的規矩「四不一沒有」改成「四不、要一沒有」:

  不在上課及讀書時段接聽電話。
  不超過晚上十一點三十分睡覺。
  不答應臨時邀約。(需一週前通知。)
  不使用電腦觀賞影片,逛BBS、部落格,和玩遊戲等與課業無關事項。
  要早上六點半前起床唸書。
  要每天聽Advanced並朗讀三遍,每天閱讀一章「思考致富聖經」。
  要把百本書單讀完。
  要考過不動產經紀人考試。
  沒有能力問題,只有決心與毅力問題。

  說到就會做到。沒有承諾,無以維生。

  No one can break my law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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